《沈阳建筑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征稿简则
为了扩大论文的影响与传播范围,本刊刊登的论文将以数字化出版的方式被编入与本刊签约的文献数据库,作者向本刊投稿即视为同意并转让相关的出版权益。本刊已加入“中国知网”优先数字出版,作者如不同意,投稿时请声明。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社会科学版学报的学术质量,提出以下录稿要求:
一、本刊主要刊登建筑学、城乡规划学、风景园林、环境设计(室内设计方向、景观环境设计方向)、产品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动画和家具设计、工程管理、工程造价、房地产开发与管理、会计学、土地资源管理、城市管理和应急管理、英语语言学与应用语言学、翻译理论与实践、英美文学、教育研究、课程改革及其他方面的学术论文。
二、文稿务必论点鲜明并有创新,论证严谨,数据准确,语言流畅。文中凡涉及重大史实、古诗文、人名、地名,请作者认真核实,确保准确无误。
三、来稿篇幅不少于6000字(至少4个版面),包括正文、中英文摘要、图表及参考文献。正文要参照本刊采编系统“投稿须知”端口下的“投稿格式”进行双栏排版。来稿内容包括(按顺序):题目(不超过20字)、姓名、作者单位(包括二级单位、邮编)、中文摘要(150字左右)、关键词(不少于4个)、中图分类号(查找《中国图书馆分类法》进行分类)、正文、参考文献、英文摘要(包括标题、作者、单位、摘要、关键词的翻译)。
四、作者简介置于首页页脚处,内容包括:(第一作者)姓名(本刊可设通讯作者)、出生年、性别、籍贯(具体到市/县名)、职称、学位。
五、论文第一作者可为高校在读研究生。
六、本刊只接受通过沈阳建筑大学学报网站采编系统进行在线投稿,在系统注册时请准确填写作者信息,注册和投稿完成后可在线查询稿件的进展情况(投稿时请写全所有作者信息,且通信作者为导师)。在本刊采编系统上传“盲审原稿”或“盲审修改稿”时,要删除作者和单位(包括英文摘要中的作者和单位)信息。
七、来稿文责自负,请勿一稿多投,并请自留底稿,无论刊登与否恕不退稿。自稿件发出3个月内未接到录用通知的,作者可自行处理。
八、稿件内容不得抄袭或重复发表,论文重复率不得超过10%。所有作者应对稿件内容和署名无异议,本刊亦有权对来稿作技术性和文字性修改、删节。
九、参考文献要求不少于10个,只列入最主要且公开发表过的近期文献。参考文献应在正文中引用处以上角标的形式“[序号]”进行标注,并按照在文中出现的次序依次排列。
地址:沈阳市浑南区浑南中路25号 沈阳建筑大学学报编辑部 邮编:110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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